法律声明
针对本公司离职的部分员工,在离开本公司即进入与本公司经营相同业务的企业就职,在新就职的企业的日常工作中向其公开本公司商业信息甚至机密,并且向外界对本公司进行恶意贬低、毁谤,以达到有利于自身、有利于其新就职企业发展业务的目的。依据中国相关法律,以上行为均系违法行为。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(包含违法的企业和个人)
特此声明!
广州杰爱威电器有限公司
2010年5月28日